印第安人数量骤减,同时在欧洲殖民美洲的历史和美国的历史中,确实存在针对印第安人的强迫、暴力、土地掠夺、强制迁移等一系列行为。但将这些行为的动机,和印第安人数量骤减的原因,捏合在一起简单归结为“美国人认为印第安人不是上帝的信徒,不适用人人被造得平等的原则,因而消灭了印第安人”,则是归因错误、偏颇失准的。
《独立宣言》中的“人人被造得平等”是指所有人都拥有被上帝赋予的、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个原则源自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等人的观点,强调所有人的平等权利。宣言中的这一原则,当然不是为了针对或消灭特定群体而设立的。然而,这一原则在美国历史上的一段时间里,确实没有得到一致的尊重和落实,尤其是在对待印第安人、非洲奴隶和一些少数群体时。虽然宗教在欧洲殖民者和美国早期定居者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印第安人数量骤减的原因,主要与获取经济利益、争夺土地资源、扩张殖民地盘有关。所谓的宗教差异,也即声称“印第安人不信上帝”,有时被用作正当化暴力行为的借口,但不是主要驱动因素。这方面的例子比如,有些殖民者认为,印第安人是“未开化的异教徒”,需要被“文明”和“基督教化”,但殖民者的这些观点更多的是为了掩盖他们的经济和政治动机。美洲早期殖民者和后来的美国移民对印第安人的土地和资源有强烈的需求,这才是驱动暴力征服和强制迁移的主要动机。西班牙的“恩科米恩达制度”就体现了殖民者对印第安人的经济剥削,通过强迫他们劳动来获取财富,但并不主要基于宗教理由。美洲大陆肥沃的土地、丰富的矿产、众多的自然资源吸引了欧洲殖民者,殖民者希望通过获取土地和资源,来实现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的扩张,这导致了对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夺和争夺。美国政府确实制定过一系列政策和法律,目的是迫使印第安人迁移、同化,但这些政策和法律并非基于宗教差异,也即并非基于“印第安人不信上帝”。《印第安迁移法案》和“建立印第安保留地”等政策措施,更多地体现了经济和政治利益,而非宗教差异的驱动。1830年签署的《印第安迁移法案》授权强制迁移东部的印第安部落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土地,以便欧洲殖民者和美国移民占有。该法案导致了“眼泪之路”,成千上万的印第安人在迁移过程中死去。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期,美国政府推行过一些同化政策,比如“印第安寄宿学校制度”,迫使印第安儿童放弃自己的文化和语言,接受西方文化和基督教教育。此类政策体现了文化同化的目标,而非宗教信仰的驱动。历史实例和学术研究表明,美国对印第安人的政策和行动主要是出于经济、政治、社会因素,而非基于宗教因素。学者们普遍认为,美国的印第安政策主要是为了满足扩张主义和经济利益。历史学家如詹姆斯·梅里尔在其著作中指出,殖民者对印第安人的暴力和土地掠夺主要源于经济动机,而不是宗教因素。例如,西班牙征服阿兹特克和印加帝国时,宗教信仰被用作正当化征服的借口,但真正的动机是对黄金和其他资源的贪婪。综上所述,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宗教差异确实被用来正当化对印第安人的暴力行为,也即被用作暴力的借口,但真正的动机是获取经济利益、争夺土地资源、扩张殖民地盘。历史上的一系列政策和行动表明,殖民者和美国政府主要是出于对资源和土地的需求,而非单纯的宗教差异原因、平等原则的误用。把印第安人口数量骤减的原因,简单归结为“美国人认为印第安人不是上帝的信徒,不适用人人被造得平等的原则,因而消灭了印第安人”,是归因错误、偏颇失准的。